如果一个人体内所有细胞核中的DNA都头尾相连,总长度大概能在地球和太阳之间来回100次——那可就是300亿千米,连光要走完这段距离都得一天多时间!
终于我明白,我来这世上,就是为了走这三千亿米的慢慢长路与你相见。也许,上辈子回眸的一瞬,漫天漆黑中,我只看到这路上的点点星光,仿佛对我微笑,呼唤我回来。傻傻的我中计回来了,没想到这路难走啊!是我不自量力吗?
最近重讀童話故事。感觸頗深吧,還不止從何說起。
打火匣的故事是這次讀的第三篇。
故事大概是為了講關於錢的問題的。故事中的士兵,一有錢了就有了華美的衣服穿,交了很多朋友,這些朋友都說,他是一個稀有人物,一位豪俠。然而,一旦他沒錢了,就不得不從漂亮的房間搬出來,一層一層往上,直到頂層個閣樓中。他的朋友誰也不來看他了,因為看他要爬很高的樓梯。
這個現象在現實生活中依然是一個普遍的現象。對於這點我就不多說什麼了。
看這個故事的時候,我就在想,這真的是個童話故事麼。這個故事講的真的就是這麼個意思麼。
士兵有錢了,他的錢是怎麼來的呢。
士兵利用老巫婆給他的機會獲得了一筆巨大的財富,士兵卻在活的這筆財富後殘忍的殺死了老巫婆,並掠奪到了一個更大的搖錢樹--三隻狗。人無橫財不富,原來在童話故事中也是這麼說的。一百多年前的故事就告訴了人們,為了財富,要不擇手段,要忘恩負義。因為良心、品德這些東西都不是重要的,都不是人們看重的。沒有財富,你空擁有這些東西是沒有任何價值的,一切皆是空。而有了錢,你卻可以利用你的錢財去施粥散財,做盡好事,那時候人們不會管你的財富是怎麼得來的,人們只會因為你的施捨而感恩戴德,有了財富,就有了良心、品德等等的一切。
而同樣的,失去了錢財,你也就失去了一切。
當然,得失並不是永遠的,當你再次擁有這些的時候,你依然是人們心中的大善人,大豪俠!
甚至,大難不死之後必有洪福齊天。
士兵,再次利用自己手中的三隻狗殘忍的發力了。
大肆屠殺了包括國王、王後之後居然那麼順理成章的成為了一國之君,接著更是娶了漂亮的公主,成就一段佳話。
只是我不明白,公主就那麼嫁給了自己的殺父殺母的愁人,還“感到非常滿意”!
童話總是讓人費解,也許,這正是童話的迷人之處吧。
我漸漸的明白了為什麼每個父母都習慣給孩子講童話故事了,原來教育真的得從娃娃抓起!
情人節的晚上到廣州。
獨自走進出租屋走廊的時候有種奇妙的感覺,忽然覺得年前在廣州的這些日子恍若隔世,離現在好遠好遠。
也許人真的是要經歷過痛苦之後才會慢慢的堅強吧,到現在我才有些感受到那句話的意義:歷經千重罪,練就不死心。人只有內心強大,才會擁有無窮的力量。成長的路上,我要學的還很多。
神馬情人節、元宵節統統見鬼去吧。
這個花花世界總會有無窮的誘惑與你擦身而過,而真正屬於你的是什麼你永遠都不會知道。所以,何必當真。凡事按著自己的心去做,不問對錯,不計得失。
隔了兩個月就是年前與年後的區別,從大連到廣州,今天又跟楊磊相逢了。一個擁抱,這小子又長胖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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